港府稱沒有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:違不少權威案例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9/02 21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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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明,香港並沒有三權分立,以往所言是分工,最終透過行政長官一人,向中央政府負責。大律師公會今日以聲明回應,強調官員所言沒有根據,亦不符合基本法條文,而且偏離離不少法庭闡述特區架構的權威案例。

聲明指出,官員稱沒有三權分立說法,是偏離過往不少法庭闡述特區架構的權威案例 ,以及兩任首席法官曾發的聲明,令公眾揣測政府,在現行憲制及法律框架下如何運作。

公會續指,三權分立原則下運作的政府,其行政、立法及司法三個分支,理應獨立行使權限,實施相互權力制衡,避免權力過分集中,防止濫用,以達至加強法治目的,而林鄭月娥日前說法,不能支持香港沒有三權分立,強調基本法規範了香港的憲制秩序,對行政權的行使,提供有效的制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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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宛彤